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下调交易经手费标准的公告》(北证公告〔2022〕37号),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据此,我司对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品种的交易经手费进行了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证券交易所普通股、优先股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25‰双边收取;股份协议转让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25‰双边收取,单向每笔最高10万元。无成交金额或每笔成交金额低于每股面值的,以转让股份总面值计算收取;可转换公司债按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
二、全国股转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经手费不变,仍按成交金额的 0.5‰双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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