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经十东路证券营业部
完成负责人变更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等文件要求,经公司批准同意,近期,济南经十东路证券营业部完成负责人变更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1、济南经十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王妺变更为韩海涛。
2、现已完成营业部《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变更。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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