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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您进行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时,可能会因此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为使您充分了解报价回购业务存在的风险,特制作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详细阅读:

(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以下简称报价回购)的定义:

是指证券公司将符合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券,以质押券折算后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其指定交易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在约定的购回日客户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交易。

(二)选择有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

您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应选择具有开展报价回购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因此开始报价回购交易前应了解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是否具有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资质。

(三)慎重决定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在参与报价回购业务前,请您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客户),慎重决定参与报价回购交易,避免因不当参与而产生损失。

(四)了解报价回购业务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1、市场风险: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已达成的收益率不会进行相应调整,您可能面临无法获取更高收益的风险。

2、信用风险:客户进行报价回购交易的对手方是财达证券,财达证券本身存在因破产等非主观原因导致其无法偿还或无法足额偿还融资款项本息的风险。财达证券报价回购业务也可能被暂停或进入业务终止程序,并可能因此不能及时、足额偿付客户。报价回购业务为非担保交收质押式回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不提供担保交收,而是由财达证券提供质押券担保,并就偿还本息提供保证。发生标准券折算率调整、质押券到期、质押券被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时,可能使得质押券不能足额担保证券公司履行所有购回义务。

3、流动性风险:报价回购发生大额不再续做或提前购回时,财达证券有权根据《财达证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客户协议》)的约定拒绝不再续做或提前购回委托,可能影响您的资金使用安排和流动性。

4、操作风险:您须妥善保管资金账户卡、证券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资料,如您将资金账户、证券账户、身份证件等出借给他人使用或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泄露,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您承担。

财达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给您带来风险。

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财达证券将以《客户协议》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您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财达证券已经履行对您的通知义务。您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知晓有关通知内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变更预留在财达证券的有效联系方式,导致财达证券无法通知其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您的存续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6、技术风险:在报价回购交易过程中,可能因为财达证券、上交所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技术系统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您的利益受到影响。

7、不可抗力风险: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如果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五)了解报价回购业务因其业务的特殊性,存在一些特定的风险:

1、潜在的自我代理风险:在报价回购交易中,财达证券既是您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又接受您委托代为办理有关交易、登记结算等事宜,存在因财达证券内部控制疏漏所导致的利益冲突风险。

2、资金划付失败的风险:报价回购业务中,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均可能出现因应付自营或客户专用资金账户资金不足额导致资金划付失败、当日初始交易及到期购回的资金划付均延迟至次一交易日、当日初始交易在资金划付完成前没有质押券对应的情况。如果T+1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相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收益率的确定方式与市场风险

报价回购的收益率由财达证券公布,您委托新开报价回购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该收益率。您已知悉并完全理解,该收益率属于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收益率,与其他市场利率可能存在偏差。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已达成的收益率不会进行相应调整,您可能面临无法获取更高收益的风险。

(六)质押券的选择标准与担保价值计算

财达证券与您已在《客户协议》中明确约定质押券的选择标准与担保价值计算按以下方式确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1、以可用于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债券作为质押券的,适用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报价回购标准券折算率(值)。

2、以基金份额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其他证券作为质押券的,由财达证券负责确定具体种类及标准券折算率或约定的值,并由财达证券根据该类证券的变化情况定期予以调整。

(七)共有质权:报价回购交易全部质押券设定的质权由财达证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购回交易未完成资金划付的客户共同享有,您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质押券品种,您不得单独就质押券主张行使质权。当财达证券司违约时,全体质权人可以共同行使质权。质押券处置所得由客户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八)业务终止:财达证券报价回购业务权限终止后,将首先根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对质押券进行处置,并由财达证券将处置所得与临时现金质押物之和按债权比例向客户公平清偿。仅当财达证券怠于、不当或无法处置时,将由财达证券依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委托进行质押券处置的机构对质押券进行处置。

(九)特别提示:

由于各报价回购品种的可用额度受到其他客户的初始交易申报、不再续做或提前购回委托影响而不断变化,因此您通过交易端查询到的各报价回购可用额度仅供参考。可能会出现因产品额度超限,系统提示客户下单无效,但是当有已购买产品客户发出提前购回指令,而系统相应增加了该产品可用额度,此时如有客户下单,系统会撮合成交,因此就有可能出现先下单客户没有成交,后下单客户可能成交的情况;财达证券有权拒绝可能导致规模超限的委托,您在进行报价回购委托后应及时查询委托是否成交。

(十)争议的解决:

因报价回购业务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您和财达证券双方协商或通过《客户协议》约定的诉讼处理方式解决争议,与任何第三方无关,您不得就本报价回购业务向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追究责任。

报价回购业务已进入业务终止处理的,须先履行业务终止流程,业务终止流程履行完毕后,方可提交诉讼。

(十一)委托的撤销:

初始交易、不再续做交易和提前购回委托一经申报不允许撤单。报价回购交易成交后,您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该回购交易或变更其数量、价格或期限等。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报价回购交易的所有风险。客户在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客户协议》条款,掌握报价回购交易所特有的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报价回购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完全理解和同意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充分知晓报价回购业务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营业部签章:                                                          客户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机构签章: